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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学工作

关于举办中国“互联网+”、全国“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暨第五届吉林建筑大学“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国“互联网+”、全国“挑战杯”的相关赛事要求,结合我省赛事工作需要,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学校团委拟于2019年3月至6月共同举办中国“互联网+”、全国“挑战杯”校内选拔赛暨吉林建筑大学第五届“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本次大赛旨在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平台,选拔创新创业优秀人才,提高学校创新创业竞赛水平。现将本次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吉林建筑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和毕业5年内的创业学生原则上均可报名参赛。鼓励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学生积极参赛。

二、大赛组机构

本次大赛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和学校团委联合举办,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公共教学馆C302。

大赛将聘请省内知名专家、学者、企业家、投资家、校内创新创业导师组建评审专家组,采取公平、公正、公开(涉及商业秘密除外)的原则,对本次报名参赛的项目团队进行评审。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项目要求

根据参赛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次大赛分为科技创业组、“互联网+”创业组、创业实践组、“挑战杯组” 四个组别,各参赛项目要积极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科技创新创业组。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或结合自身所学专业知识开展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创新创业组。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

3.创业实践组。参赛项目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1至3年,选题应立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选择适合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便于开展且具有一定发展前景的创业实践项目。

4.“挑战杯”组。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5.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6.参赛项目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及比赛要求,比赛期间参赛项目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纠纷由参赛人自行承担。赛中或赛后发现对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者直接取消参赛资格并收回一切奖励。

7.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相融合,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脱贫相结合,打造一堂全国最大的思政课。组织理工、农林、医学、师范、法律、人文社科等各专业大学生以及企业家、投资人等,以“科技中国小分队”“幸福中国小分队”“健康中国小分队”“教育中国小分队”“法治中国小分队”“十九大宣讲小分队”等形式,走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推动当地社会经济建设,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具体活动方案见中国“互联网+”国赛预通知)。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但只能选择参加一个赛道。

(二)参赛团队要求

1.本次大赛以创业企业或创业团队的形式参赛,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不超过10人。

2.参赛学生在本次大赛中不得重复组队参加。

3.积极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赛程安排

大赛赛事分为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各环节评审结果将在学校范围内公布。

1.初赛(3月25日~4月22日)。初赛参赛团队报名由各学院统一组织、管理,评审标准参照大赛评比细则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各学院在4月22日前完成初赛,遴选参加复赛的项目;参加复赛项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8个项目(其中包括推荐1项跨学院、跨专业依托专利技术等联合开发的创新创业项目),且涵盖四个组别。

2.复赛(4月25日~5月15日)。复赛由学校统一组织,聘请校内外创新创业导师,通过答辩、外审等形式确定各组入闱决赛团队。在复赛阶段,学校可根据评审意见,有针对性的对项目进行合理整合,旨在提高项目的竞争性。

3.决赛(6月初)。学校将聘请校外专家针对入围决赛项目团队进行深入指导。入围决赛的团队以路演的形式进行比赛,由大赛组委会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项设置

1.大赛复赛每组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证书;项目团队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孵化区,使用期1年,享受孵化园的相关优惠政策。

2.决赛评审产生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并颁发证书;分别予以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创业扶持资金;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团队可优先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园独立运营区,享受孵化园的相关优惠政策。

3.报名参赛学生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奖励创新创业学分。

4.项目对接。为获奖团队组织项目推荐会,与投资机构和有意愿的合作企业进行现场对接洽谈。

5.其它:入围复赛的项目团队将代表学校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吉林省省赛、全国“挑战杯”吉林省省赛。

六、上报材料要求

1.报名时间:各学院自定。

2.报名方式: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报名。

3.上报材料:

(1)初赛阶段的《项目团队参赛报名表》,项目商业计划书及参赛相关材料由各学院统一管理,作为比赛存档资料和参赛选手获得创新创业学分的依据。

(2)初赛结束后,各学院所上报的材料包括:①《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初赛成绩结果、初赛总结;②《复赛项目团队情况汇总表》、项目商业计划书、PPT、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于4月22日前统一上报至大创中心办公室(公共教学馆C302)。

(3)所上报纸质版材料的电子版,统一传至指定邮箱:jljddczx@126.com

七、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就业创业助理,负责本次大赛联络事宜。

2.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精心组织,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比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和影响力。

3.要积极引导学生开展绿色建筑、节能环保、新材料、文化艺术等与我校专业相关联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的项目参加比赛,加大教师参与力度,鼓励师生共创项目。

联 系 人:韩明晨、赵亮

联系电话:84566325

邮    箱:jljddczx@126.com

附件1:项目团队参赛报名表

附件2: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3:复赛项目团队参赛情况汇总表

附件4:评比细则

附件5:“挑战杯”参赛作品参考题

附件6: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