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学校2024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寒假假期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学校寒假假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严格遵守《吉林建筑大学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吉林建筑大学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制度要求,放假前,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及时上报。
二、树立防盗、防诈骗意识。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各部门、单位在寒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事故等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三、寒假期间在校开展科研、实验工作的人员认真做好岗前安全培训,熟悉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置预案,严禁违规操作,确保实验室安全。
四、寒假期间在校内维修施工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前需提交《施工人员登记表》,到安全保卫处登记存档,维修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严禁违规操作,施工部门要做好监管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假期施工安全。
五、加强学生离校期间安全教育。离校前须关闭电源、充电设备等,提高学生假期归乡途中的交通安全防范意识,出行要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黑车。提高户外活动安全意识,避免因天气变暖出现的滑冰溺水和人员密集场所易发生拥挤踩踏等突发意外事件。
六、各部门、单位在寒假前对所属部门的贵重仪器设备进行妥善保管,办公室内禁止存放大量现金等贵重物品。假期来单位工作人员,离开后关闭好门窗、电源。严格执行学校假期值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有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学校并妥善处理。
安全保卫处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