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学院全体教师和广大同学紧密围绕学院学生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取得了丰硕成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学生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努力学习的积极性,推动学院学生工作再上新台阶,学院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学生工作表彰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选时间
201年1月1日——2021年1月3日
二、评选范围
太阳成集团tyc234cc2017级、2018级、2019级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参评人员应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勤奋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异、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做文明大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参评期间未受过通报批评或其他纪律处分、维护和遵守社会公德。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优秀学风班级”
1.班级全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遵守校规校纪,全班无人出现违纪情况,课堂秩序好,任课老师评价较高。
2.全班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竞赛等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3.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团结协作,严于律己,在同学中威信较高,班级体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集体活动并取得较好效果。
(二)“优秀寝室”
1.寝室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寝室学习氛围浓厚,成员一半以上在评奖评优中获得荣誉嘉奖,寝室内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学习氛围。
2.寝室风气积极向上,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3.寝室设计美观温馨,寝室环境整洁,积极践行“绿色”生活理念,生活习惯环保健康,寝室成员热爱关心他人,寝室关系和谐。
(三)“德育之星”
1.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能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艰苦奋斗精神和奉献精神、思想品德优秀、学习勤奋刻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在立德树人、思想引领、见义勇为、抗击疫情、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做出突出表率。
3.为学院学生工作做出了重大贡献者或取得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四)“智育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学年内连续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
2.积极参加大学生科技创新,参加省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得较好成绩者。
(五)“体育之星”
1.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在体育锻炼中有持之以恒的毅力和克服困难的勇气,具有较强的拼搏精神。
2.积极参与校内外体育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代表学校在市级以上体育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六)“美育之星”
1.在文化艺术方面有突出特长或较强组织能力,积极参加校内校外文艺活动。
2.在参与文化艺术竞赛活动中,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代表学校、学院参加市级以上文化艺术竞赛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3.为学校、学院文化艺术工作做出了较大贡献者。
(七)“劳育之星”
1.自觉学习《中国青年志愿者章程》,认真履行青年志愿者义务。
2.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实习实训活动,取得较好成绩者;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圆满完成社会实践任务。
3.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者;积极开展朋辈帮扶,帮扶对象进步明显者。
(八)“优秀学生党员”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在学生党建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是支部开展工作的骨干力量。
3.以实际行动实践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带头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出色完成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安排的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九)“优秀大学生”
1.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排名前20%,德育量化考核分数90分以上。
2.积极参加校院各项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在科技创新、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或其它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获市级及以上证书,或有突出的学业成果、优秀论文,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
3.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在学生中起榜样作用。
(十)“优秀学生干部”
1.现任校院团委、学生会、青马会及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干部、寝室长,热爱本职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2.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前30%,德育量化考核分数90分以上。
3.工作能力强,积极参与学院和班级的管理工作,善于团结协作,积极带领同学参加学院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对学院、班级建设等工作的开展作出较大贡献。
(十一)“优秀抗疫学生志愿者”
1.在疫情期间积极投身抗疫一线和疫情防控工作,尽职尽责,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参与新闻报道、科普宣传、捐款捐物等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
2.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及宣传工作中表现积极,成绩突出。
(十二)“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
1.服役期间投身强军实践,爱军精武,在部队表现优异,事迹突出。
2.退役复学后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关心和支持国防建设,积极参与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活动。
3.严于律己、品学兼优,扎实学习专业知识,积极投身学校各项建设;把部队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回校园,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在班级内获较高赞誉。
(十三)“优秀寝室长”
1.关心、团结同学,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同学的信任和拥护。
2.模范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学生寝室长应有的职责,积极开展寝室文化活动。
3.所在寝室在学风、纪律、安全和卫生方面表现优良。
四、评选方法
由各班级推荐,班委会负责考察参评人员资格,参评人员需提交4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每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命名,内含个人事迹材料及佐证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汇总《**班2020年度学生工作表彰推荐人员名单》,将《**班2020年度学生工作表彰推荐人员名单》与班级个人材料统一压缩,于2021年1月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各年级负责人邮箱,由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参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及奖项评定。
2017级负责人邮箱:1227897402@qq.com
2018级负责人邮箱:3110811979@qq.com
2019级负责人邮箱:1518976205@qq.com